js3845金沙线路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试行)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规范我院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营造良好的院风、学风,培养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有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卫生技术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测评对象
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各专业全日制专科学生。
二、测评内容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学期为测评单位,测评的内容包括德、智、体、能四个方面,分别按25%、50%、10%、l5%的比例进行计算。综合素质评价总分=(德育评价分×25%)+(智育评价分×50%)+(体育评价分×l0%)+(能力评价分×l5%)。
(一)德育(满分100分)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正确宣传和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要求上进,有是非观念,无政治错误。5分
2.关心时事政治、积极参加政治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其他思想品德课等考核合格。5分
3.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严格要求自己,并有积极表现者(如递交入党申请书、参加党校培训及“双学”活动等)。在学年内评为院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双学先进个人,军训先进个人等,每项加3分;被评为省、州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员、团干部、双学先进个人等,每项加5分。5分
4.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为人正派、诚实;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尊敬师长;注重勤俭节约,诚实守信者。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表现良好者;表现突出者(如见义勇为、好人好事、助人为乐等)。5分
5.德育考评成绩占80分。德育考评分×80%。
(二)智育(满分100)
智育测评分为学期各科考试成绩总分÷考试科目(考试不及格科目以补考前实际得分计入)。
(三)体育(满分100)
体育课成绩85分。体育成绩×85%。
加分内容15分。实行15分封顶,若突破15分,其突破值可作为名次排列的参考依据。
1.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及各级各类课外体育活动,出勤率为100%者加l0分;出勤率在90%以上者加8分;(出勤率按出操出勤率计)。
2.凡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体育比赛者加2分;获个人和集体项目前六名者依次加8分、7分、6分、5分、4分、3分。
3.代表学院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者,加6分;获个人或集体项目1-6名者依次加15分、13分、11分、10分、9分、8分。
4.在各类体育比赛中,破院记录者,加15分;破省高校记录者加20分;破全国高校记录者加30分。获得名次并破记录者只按破记录加分。
6.其它方面。
(四)能力(满分100分)
基础分:70分。
加分内容:30分。实行30分封顶,若突破30分,其突破值可作为名次排列的参考依据。
1.外语:新生入学第一学期,英语考试及格加6分;一、二年级通过省一级考试加6分、省二级加l0分、省三级加20分、省四级加25分:三年级通过省一级加4分,省二级加8分;省三级加l8分;省四级加23分。
2.计算机等级考试:一、二年级通过省或国家一级加6分,二级加l0分,三级加l5分,四级加20分。三年级通过省或国家一级加4分,二级加8分,三级加12分,四级加l6分。
3.小组长、宿舍长完成工作任务者加2分;学生会成员、团委成员完成工作任务者加3分;班委、班级团支部委员、学生会各部部长(含副部长)完成工作任务者加5分;班长、班级团支部书记、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团总支委员、团委各部部长完成工作任务者加6分;团委委员、团总支副书记完成工作任务者加7分。不认真履职,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者不加分。
4.文艺活动:(1)积极参加系(部)及学院组织的各种文艺活动参加者加2分,个人或集体获学院前六名者依次加6分、5分、4公、3分、2分、2分。
(2)积极参加省级以上大型文艺表演者均加5分;代表学院参加省级、国家级文艺比赛,获国家级前六名以上依次加20分、19分、18分、17分、16分、15分;获省级前六名以上者依次15分、14分、13分、12分、11分、10分。(参与者获奖只按获奖名次加分)。
5.知识竞赛:积极参加学院及系(部)组织的各种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辩论赛等参赛者加2分;个人或集体获学院前六名以上者依次加6分、5分、4分、3分、2分、2分,获省级,国家级竞赛前六名以上者,加分同文艺活动项。
6.写作能力:独撰发表文章,其中院刊每篇加5分;省级刊物或获省级奖励加l5分;国家级刊物或者获国家级奖励加20分,学生合作发表的文章刊登在以上刊物的,第一作者计分同上,第二、第三作者计分分别递减2分。
7.社会实践(创新创业、青年志愿者“三下乡”、夏令营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并撰写调查报告或心得体会者加2分;论文获学院奖励者,根据获奖等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获省级奖励者,根据获奖等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l4分、l2分、l0分。
8.社团活动:积极参加社团活动,社团活动负责人加4分,参加院团委组织的社团比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4分、3分、2分。
9.学术科技:参加国家级、省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者,获国家级奖加20分(第一作者20分,第二作者10分):获省级奖加l5分(第一作者l5分,第二作者12分);参加学院组织的学术科技活动加1分,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10分,6分、4分。同一作品以最高奖项计分。
10.实践动手能力:见习、实习期间操作规范,动手能力强,反映好,加2分。参加学院组织技能操作竞赛,参加者加2分,获奖者,根据获奖等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参加省级以上技能操作竞赛者均加5分;代表学院参加省级、国家级竞赛,获国家级前六名以上依次加20分、19分、18分、17分、16分、15分;获省级前六名以上者依次15分、14分、13分、12分、11分、10分。(参与者获奖只按获奖名次加分)。
11.其它方面。
三、测评办法
(一)测评时间:学期开学第一周进行上一学年的综合素质评价。毕业班最后一学年评价另行组织。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学期为测评单位,上下学期的平均为学年成绩,学制内总平均为毕业综合素质成绩。
(二)测评工作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各系(部)组织落实,以班级考核组为主体实施,有关部门给予积极配合。
(三)各班级在班主任的指导下,按学生人数的20%-30%推选出本班考核组成员,其中60%为班团干部,另外40%为其他同学,学生干部中推选组长一名,学生代表中推选副组长一名。班主任为评价小组当选成员。
(四)测评程序
1.个人对一学期的表现进行书面总结,对照《js3845金沙线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认真填写。
2. 考核组根据《js3845金沙线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及每个人的表现,对全班每位同学进行评价,逐一审定评分,并将结果反馈给同学进行再次复核。
3. 班内公示结果(3个工作日)。
(五)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作为评定奖学金、评优、毕业生就业等推荐的主要依据,计入学生个人档案。测评成绩超过100分的,以满分100分计,超出部份作为各项评优评先参考值。
js3845金沙线路
2018年1月29日
js3845金沙线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至 学年第 学期
系(部) 班级 姓名 学号
项目 |
内容 |
分值 |
自评 |
考核组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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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 100分 |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正确宣传和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要求上进,有是非观念,无政治错误。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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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时事政治、积极参加政治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其他思想品德课等考核合格。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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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严格要求自己,并有积极表现者(如递交入党申请书、参加党校培训及“双学”活动等)。在学年内评为院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双学先进个人,军训先进个人等、每项加3分:被评为省、州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员、团干部、双学先进个人等,每项加5分。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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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为人正派、诚实;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尊敬师长;注重勤俭节约,诚实守信者。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表现良好者;表现突出者(如见义勇为、好人好事、助人为乐等)。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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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考评成绩占=德育考评分×8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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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育 100分 |
学期各科考试成绩总分÷考试科目(考试不及格科目以补考前实际得分计入)。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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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100分 |
体育课评价成绩=体育成绩×85%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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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及各级各类课外体育活动,出勤率为100%者加l0分;出勤率在90%以上者加8分;(出勤率按出操出勤率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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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积极参加院级各类体育比赛者加2分;获个人和集体项目前六名者依次加8分、7分、6分、5分、4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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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学院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者,加6分;获个人或集体项目前三名者依次加15分、13分、11分:四至六名者依次加10分、9分、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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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类体育比赛中,破院记录者,加15分。破省高校记录者加20分。破全国高校记录者加30分。(获得名次并破记录者只按破记录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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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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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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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分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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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新生入学第一学期,英语考试及格加6分;一、二年级通过省一级加6分;省二级加l0分、省三级加20分、省四级加25分:三年级通过省一级加4分,省二级加8分;省三级加l8分。省四级加2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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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等级考试:加分一、二年级通过省或国家一级加6分,二级加l0分,三级加l5分,四级加20分。三年级通过省或国家一级加4分,二级加8分,三级加12分,四级加l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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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小组长、宿舍长及以上的班委、团干部,学生会干部,完成所担负工作者,加2-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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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 |
文艺活动:积极参加系(部)及学院组织的各种文艺活动个人或集体获学院一至六名者依次加6分、5分、4公、3分、2分、2分;积极参加省级以上大型文艺表演者均加5分;代表学院参加省级、国家级文艺比赛,获国家级前六名以上依次加20分、19分、18分、17分、16分、15分;获省级前六名以上者依次15分、14分、13分、12分、11分、10分。(参与者获奖只按获奖名次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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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竞赛:积极参加学院及系(部)组织的各种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辩论赛等参赛者加2分;个人或集体获学院前六名以上者依次加6分、5分、4分、3分、2分、2分,获省级,国家级竞赛前六名以上者,加分同文艺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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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能力:在参评学年度内独撰发表文章,其中校刊每篇加5分;省级刊物或获省级奖励加l5分;国家级刊物或者获国家级奖励加20分,学生合作发表的文章刊登在以上刊物的,第一作者计分同上,第二、第三作者计分分别递减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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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创新创业、青年志愿者活动、夏令营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并撰写调查报告或心得体会者加2分;论文获学院奖励者,根据获奖等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获省级奖励者,根据获奖等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l4分、l2分、l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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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活动:积极参加院团委社团部组织的比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4分、3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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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科技:参加国家级省级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者,获国家级奖加20分,(第一作者20分,第二作者l0分):获省级奖加l5分,(第一作者l5分,第二作者12分);参加学院组织的学术科技活动加1分,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10分,6分、4分。同一作品以最高奖项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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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动手能力:见习、实习期间操作规范,动手能力强,反映好,加2分。参加学院组织技能操作竞赛,参加者加2分,获奖者,根据获奖等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参加省级以上技能操作竞赛者均加5分;代表学院参加省级、国家级竞赛,获国家级前六名以上依次加20分、19分、18分、17分、16分、15分;获省级前六名以上者依次15分、14分、13分、12分、11分、10分。(参与者获奖只按获奖名次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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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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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评价总分=(德育评价分×25%)+(智育评价分×50%)+(体育评价分×l0%)+(能力评价分×l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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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班主任) 意见 |
辅导员(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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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 审核意见 |
系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