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3845金沙线路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管理办法
(试行)
为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办理入学手续,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度,是指为确保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能够顺利入学,学院开设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即无法及时交清全部学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向学校申请学费缓缴,直接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予被我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专科新生。
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学费缓期缴纳。
1、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交纳学费;
2、因其他特殊事由报到时无法及时足额缴纳学费。
第四条 绿色通道办理程序
1、申请:经济困难新生持报到程序单、《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乡(镇、街道)级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门的困难证明材料,向学生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审查:学生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核实,初步确定缓缴学费,发放绿色通道入学申请表格;
3、备案:学生管理部门复核学生信息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送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备案;
4、审批:经学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学生持审批表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第五条 绿色通道入学学生的管理
1、实行诚信保证书制度。凡经学院批准的“绿色通道”入学新生应如实提供家庭情况,签订诚信保证书,并被录入诚信档案;
2、申请缓交期限为一学期;
3、申请缓期交学费的学生,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承诺在约定的期限内缴清学费。
第六条 各部门对绿色通道入学的困难学生要提供积极、主动、热情的服务。除办理有关费用缓期缴纳外,还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存在的其它困难。
第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由学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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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