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现代化即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科学技术现代化。
1954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明确的提出要实现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和国防的四个现代化的任务,1964年底到1965年初召开的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并宣布:调整国民经济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今后发展国民经济的主要任务,是要在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
四个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1950年代至1960年代提出的国家战略目标。1964年12月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周恩来根据毛泽东建议,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在二十世纪内,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实现四个现代化目标的“两步走”设想。
第一步,用15年时间,建立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使中国工业大体接近世界先进水平;
第二步,力争在二十世纪末,使中国工业走在世界前列,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
1979年12月6日,邓小平在与日本首相大平正芳会谈时,把四个现代化量化为,到二十世纪末,争取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人均1000美元,实现小康水平。邓小平把这个目标称为“中国式的四个现代化”,即“小康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