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是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条件下变生产资料私有制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革命,是中国过渡时期的重要内容。无产阶级在政治上夺取政权以后,必须在经济上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制度。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建立以前,一般都存在多种经济成分,既有个体私有制,又有资本主义私有制。这两者是有原则区别的,因此改造时必须采取不同的政策。中国资本主义的改造是采取和平赎买的方式实现的,而对于个体经济,则采取互助合作的方式达到改造的目的。
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条件下变生产资料私有制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革命,是中国过渡时期的重要内容。
就改造的外延而言,包括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渔业社会主义改造,林业社会主义改造、畜牧业社会主义改造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国从1953年起,全面开展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底,改造的任务基本完成,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得以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