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3845金沙线路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办法
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是人才培养,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为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我院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评估目的。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可以使教师、学生、管理人员三者之间相互反馈教和学两方的信息。从评估结果中,了解教学过程中教的水平怎样,学的质量以及管理控制的程度如何,存在那些问题。为教师晋职、考核、实行教师职务聘任、课酬的计发等提供可信性依据,把教学“软件”变为“硬件”,达到奖励先进,鞭策后进,调动教师教学的积极性,促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深层次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条 评估对象。教师的教学评估是以教学过程的评估为核心,但又不仅仅局限于课堂教学评估,而涉及教学的全过程。本办法评估对象是指学期内所有授课的教师(包括实验实训教师、外聘教师)。
第三条 评估期限:每学期评估一次。
第四条 评估内容。师德师风、教学思想、教学态度、教学纪律、教学文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研究等方面作为评估内容;按评估指标体系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对评估对象,从计划制定到学生考试成绩统计分析结果,为完整的数学质量评估过程。
第五条 评估方法。教学质量评估结果用百分制表示,方法采取教师自我评估、学生评估、评估组评估、教学过程评估相结合的方式,依据全面性、客观性、公正性、可测性、可比性的原则,从不同角度对教学进行全面评估。
(一)教师自我评估:标准分为10分,评估项目及标准为《js3845金沙线路教师教学质量自评表》(附件1),自评得分为该项得分。
(二)学生评估:标准分为40分,测评项目及标准为《js3845金沙线路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2)。样本数为20人,随机抽样,测评工作每学期期末考试前进行,学生无记名填写《js3845金沙线路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所得平均分为该项得分。
(三)教学质量评估组评分:标准分为l0分,教学质量评估组由院领导、教务处正副处长、系部主任、教学督导委员、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组成。评估组根据教务处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评估组成员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评分,填写《js3845金沙线路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组评分表》(附件3)。评分工作在学期结束前完成,评估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分为该项得分。
(四)教学过程量化评估:标准分为40分,对教师平时教学工作进行过程管理。根据教务处教学督导管理记录和组织的教学检查结果加以评估,填写《js3845金沙线路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组评分表》(附件4)。评估指标如下:
1.教案评估:标准分为l0分,每学期检查一次;教师不写教案、不按时上交教案检查、交日期涂改后的旧教案检查的,该项以零分计。按时上交教案的则由参加教案检查人员根据教案编写质量进行打分,测评统计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所得平均分为该项得分。
2.批阅作业评估:标准分l0分,每门课程每学期不少于2次(体育课除外),达不到学校规定次数者每次扣5分。
3.提交教学资料评估:标准分l0分,不按教务处规定时间提交教学计划、试卷、教学总结、学生成绩、试卷分析等教学资料一次扣2分。
4.实践教学评估:标准分为10分,未按计划按质按量完成实践教学任务的,每学时扣0.5分,扣完为止。
(四)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教师自评得分(10%)+学生评价得分(40%)+教学质量评估组评估得分(10%)+教学过程量化评估(40%),填写《js3845金沙线路教学质量评估评分汇总表》(附件4),综合评分为该任课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值。
第六条 获奖等级。受奖面为上课教师的30%,设教学质量一等奖(占参评人数的5%);教学质量二等奖(占参评人数的10%);教学质量三等奖(占参评人数的l5%)。获奖名次按综合总评分由高到低确定。
第七条 奖励办法:
(一)获教学质量奖的教师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
(二)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第八条 组织领导。在学校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评估的组织和管理,系部主任及系部代表一名参加测评统计工作。测评结果将如实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测评结果有异议的于公示期内到教务处核查,逾期不再受理。
第九条 本办法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