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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3845金沙线路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2021/5/18 14:35:11 次浏览 分类:教学管理

js3845金沙线路院系两级教学管理

实施细则

 

根据《js3845金沙线路内设机构主要职责》,为进一步深化学院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明确学院、系(部)教学管理职责,规范教学管理,理顺教学工作的各种关系,提高教学管理效率和水平,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院系两级教学管理主要职责

1.学院的主要职责

学院教学工作由院长全面负责,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主持日常教学工作。

教务处是学院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学院教学工作和专业建设,教学管理运行机制的创新,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管理,协调、监督各系(部)做好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各项工作。

2. 系(部)的主要职责

系(部)负责落实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教学任务,组织实施教学;负责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课程、教学模式、教材等方面的建设与改革;负责教学工作的运行和管理。系(部)教学工作由系(部)主任全面负责。

二、院系两级教学管理职责分解

(一)人才培养计划(方案)管理

学院职责:负责提出制(修)订人才培养计划(方案)的指导意见、基本原则和要求,下达人才培养计划(方案)的制(修)订任务;组织审定各人才培养计划(方案),并报分管副院长审批。

对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实施性人才培养计划(方案)进行审核,并报分管副院长审批。

系(部)职责:根据学院制(修)订的人才培养计划(方案)的指导意见、基本原则和要求,组织专业团队进行人才培养计划(方案)的论证,制订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方案),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方案)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提出调整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核,经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后执行。

(二)专业、课程、教材建设

1.专业建设

学院职责:负责制定学院专业建设总体规划;组织年度新设专业的申报和初审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检查及评估工作;负责重点建设专业的培育和组织实施重点专业建设工作。

系(部)职责:在学院专业建设整体规划的基础上,负责本系(部)各专业的具体规划与建设;负责专业建设的具体实施和自评工作;负责各专业的配套建设。

2.课程建设

学院职责:负责编制学院课程建设的总体方案,组织学院课程改革;提出制(修)订课程教学标准(大纲)的指导意见和要求,指导各系(部)制(修)订课程教学标准(大纲);组织学院课程建设的评估与检查;开展各类课程建设的评选,推荐国家级、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

系(部)职责:根据学院课程建设的总体方案,负责制定本系(部)各专业课程建设的方案并具体落实;根据学院制(修)订课程教学标准(大纲)的指导意见和要求,研究制(修)订课程教学标准(大纲);负责本系(部)课程建设的自评工作;负责国家级、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的申报与建设工作。

3.教材建设

学院职责:根据人才培养计划(方案),审批各专业教材版本使用意见;审批自编教材、习题集、实验实训指导书等的编印申请;组织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重点教材,负责教材基金项目的审批。

系(部)职责:负责本系(部)的教材建设及实施工作;提出各专业课程使用教材(版本)的意见,协同有关部门完成教材的订购和发放工作;组织教师编写各类优质教材,并积极申报国家、省重点教材。

(三)教学运行管理

1.教学任务落实

学院职责:负责编制校历;下达学期教学任务;对《学期教学进程表》和《学期教学任务书》进行审核,协调各系(部)之间的教学任务,编制《学期教学任务书》。

系(部)职责:根据校历、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方案)编制《学期教学进程表》;根据《学期教学进程表》安排课程任课教师和各实践教学指导人员。

2.课程表编制及课程调度

学院职责:根据各系(部)的教学需求情况,负责学期课表的编排,汇制全院总课表并发布;负责调整因上级部门或学院原因的调课、停课、补课;负责教师非临时性调课手续的审批。

系(部)职责:负责编排本系(部)学期专业课课表;负责学期教学进程表、教师课表和班级课表的发放;负责本系(部)教师临时性调、停课申请的审批,并将学期调课情况汇总报教务处备案;负责本系(部)教室(含实验实训室)的使用与管理。

(四)成绩管理

学院职责:负责制(修)订相关规定;协助、指导、监督各系(部)的成绩管理工作;负责课程免修(考)的审批。

系(部)职责:负责督促任课教师按学院规定时间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系统;每学期结束前将经核实后的各班级每门课程的总评成绩登记表、该学期各班学生不及格课程情况上报教务处;每学期补考结束后及时对学生成绩进行统计,根据学生成绩和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对不及格门数较多的学生及时加以警示,并将警示名单报教务处;负责课程重修的审批,汇总报教务处备案。

(五)考试与考务管理

学院职责:负责制(修)订考试工作规定;对各系(部)上报的期末考试安排表进行审核;负责补考、毕业前补考等协调工作;负责安排巡考,对考试组织情况进行监督,对学生考场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系(部)职责:负责本系(部)期末考试安排;负责本系(部)所属专业所有课程考试的组织、监考安排、试卷命题,试卷发放、保管、回收、登分等工作。

各系(部)负责本系(部)学生考风考纪的教育工作,对在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进行事实认定,提出处理意见报教务处处理;负责审批本系(部)学生的缓考申请、学生的考试资格等,及时报教务处备案。

(六)教学质量管理

1.教学运行质量管理

学院职责:负责制(修)订学院各项教学管理制度、教学工作各环节的质量要求和规范;组织实施教学检查工作,包括教学常规检查和教学专项检查等,对全院教学质量进行监控;负责学生评教的组织、汇总、分析;负责对各系(部)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价;负责有关教学数据的采集、汇总和分析及相关教学档案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系(部)职责:根据学院教学质量管理要求,建立完善本系(部)的教学质量管理制度;根据学院各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对本系(部)教学各环节进行规范管理,负责本系(部)教学全过程和教学质量的管理和监控,承担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的质量责任,接受学院的检查、监督和评价;配合学院实施教学检查工作,认定并处理教学事故;配合学院完成有关教学质量原始数据的采集、汇总和分析。

2.教学建设项目质量管理

学院职责:负责制(修)订教学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负责对重点专业、特色专业、精品资源共享课、教材等教学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终期验收;会同上级有关部门对省级及以上教学与建设项目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

系(部)职责:根据学院教学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学院的统一部署,对本系(部)获得立项的教学建设项目制定建设计划,加强过程检查和监管,确保教学建设项目质量。

3.教师教学质量管理

学院职责:负责制(修)订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指标和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负责制定督导制度章程,学期督导工作计划及检查安排;学生督导信息员的管理与培训;组织、指导各系(部)进行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并负责对各系(部)的考核结果进行审定;开展各项教师教学工作评优和推荐活动。

负责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定全院师资队伍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师任课资格的审核工作;负责教师工作量的统计工作。

系(部)职责:组织实施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制定本系(部)学期督导工作计划及实施细则,开展本系(部)教学督导工作,组织同行测评、学生评教、教师评学活动,对本系(部)教师和班级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根据学院的统一部署和相关规定,组织本系(部)教师进行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提出初步考核意见报教务处审定;开展教师教学工作评优及成果的评选和推荐活动。

负责本系(部)教师培训工作计划的制定与落实工作。

(七)教学改革与研究管理

学院职责:负责对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课程、教材等方面的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要求,并指导实施;开展有关教学研究的调研活动,组织教学经验交流会,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会议、教学工作例会和教学改革研讨会,为各系(部)提供教学与教学改革的信息、建议和方案;协助制(修)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管理办法,组织院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评选或申报、审批立项、中期检查和评审验收;负责院级以上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组织全院教学成果等的评选、奖励、推荐工作;负责组织全院性教学竞赛和教研教改活动。

系(部)职责:根据学院要求积极组织社会调查和行业调研,调整优化专业设置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努力构建具有高职特色的专业课程体系;组织指导本系(部)教师定期开展教研教改活动,深入研究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教学实施(包括教学模式、教学方法、考核模式等)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提出改革措施加以解决;负责本系(部)各级各类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申报和初审工作;负责组织本系(部)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学、技能或科技竞赛活动。

(八)教学经费管理

学院职责: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拟定学院教学经费管理规定;审定和管理各系(部)专项教学经费;协助财务处对各系(部)教学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系(部)职责:根据学院教学经费管理规定合理使用本部门的各项教学经费;按年度编制教学经费使用情况报表,以备审核。

(九)教学档案管理

学院职责:制(修)订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负责上级文件、学院关于教学的各类文件的归档;负责校历、人才培养计划(方案)、课程表、进程表、教材预订单、教师教学任务分配表、课程成绩登记表、毕业生学业成绩表等教学文件资料的归档;负责教学改革和重点建设项目资料的归档;其他全校性教学档案的整理与归档。

系(部)职责:负责课程教学标准(大纲)、授课计划、教学手册、毕业环节资料、期末试卷及考试方式审核表、学生考试卷、A\B卷样卷及答案(电子版)、期末考试安排表、取消考试资格审批表、监考记录表、总评成绩登记表、教研室活动记录、教师听课表的整理与归档;其他系(部)教学档案的整理与归档。

三、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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