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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21年毕业生 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2021/5/13 17:29:20 次浏览 分类:就业创业

js3845金沙线路2021年毕业生

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按照《js3845金沙线路学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js3845金沙线路毕业生就业工作规程(试行)》和《js3845金沙线路就业指导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和办法,结合我院2021届毕业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基本情况

  我院2021届有护理、助产、眼视光技术、健康管理、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中医养生保健及老年保健与管理8个专业高职专科毕业生共1049人,其中护理专业604人、助产专业100人,眼视光技术专业109人,康复治疗技术专业91人,中医康复技术专业43人,中医养生保健专业39人,老年保健与管理26人,健康管理37人。

  二、工作目标

  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指导及招聘活动,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保证2021届毕业生就业率与就业质量,实现2021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截止2021年7月31日)达70%以上;毕业生年终就业率(截止2021年12月31日)达93%以上,力争达95%以上,就业满意度在90%以上。

三、工作安排

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分为毕业生资格审查与生源上报、收集整理发布毕业生供需信息、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双向选择与签约、按教育部及省教育厅要求统计上报毕业生就业率、编制就业派遣方案、办理并发放毕业生派遣证、进行“云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量化考核”等阶段。

(一)毕业生基础信息数据上报

按省教育厅学生处要求,在2021年1月前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上报毕业生生源情况等毕业生基础信息。

各系进行毕业生资格审查初审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各系应届毕业生基础信息到就业系统,学院审核后上报省教育厅学生处(中心已为各系就业工作管理人开设了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的系级账号,并已培训各系指定的就业工作专员如何使用该系统上传、更新、修改毕业生基础信息)。毕业生基础信息上报后,任何人无权更改毕业生生源数据库中的主要信息,一般信息发生变化或由于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补充毕业生基础信息的,各系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最迟于3月底以前上报学院(学生科)。

(二)毕业生就业指导

6月底前开展各种形式的就业指导活动;收集、发布就业信息,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信息和服务,举办毕业生就业招聘会及其他形式的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积极促进毕业生就业。

1.分别于4月和6月各举办一次大型“毕业生供需双选会”,各系根据用人单位招聘需求情况及时组织招聘活动,为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提高毕业生就业率。

2.由学院统一印制《大学生就业推荐表》,发放给应届毕业生,各系、各毕业班级和学生本人应该认真填写,经学院(学生科)盖章后生效。毕业生需携带《就业推荐表》参加双向选择活动,对于优秀毕业生,应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及本人意愿优先推荐。

3.由学院统一印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各系发放毕业班班主任。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活动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后,由毕业生向班主任领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约,协议经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须严格履行协议条款。班主任应做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发放和签署后的收取工作,做好交接签字手续。

(三)毕业生就业信息收集和报送

1.从3月开始,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每天在教育部就业管理系统更新毕业生就业情况,每周填报招聘、宣讲活动信息,每月在省教育厅就业管理系统填报就业形势动态调查表,由各系按时向学院学生科报送,由学院汇总审核上报。

2.健全就业统计机制。完善签约进展情况周报制度,建立就业情况1-3月月报、5-8月每两周报机制。

3.由学院按照“云南省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的毕业生派遣资料要求拟定通知发放给各系,各系就业辅导员负责收集、整理、审核本系毕业生的派遣信息,审核无误后将信息提交学院。

4. 从4月开始定期公布各系就业率。各系按照教育厅要求及时更新、登记填报“全国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的就业信息部分,由学院统计和公布各系就业率。各系就业辅导员通过各班级班主任收集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依据,报送毕业生就业签约率。

5.5月底前,各系将审核无误的毕业生派遣信息提交学院后,由学生科统一制定应届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

6.6月下旬向省教育厅上报就业派遣方案,为毕业生办理并发放毕业报到证或登记证。学院按照就业派遣方案派遣毕业生,统一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到证由省级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发。毕业生集中派遣时间为6月底至7月初。

7.7月底,在各系报送基础上,由学院统计审核各系初次就业率,上报省教育厅,并及时公布。

(四)派遣遗留问题和年终就业统计

7月-12月,各系按月更新毕业生就业率,解决派遣遗留问题,做好年终就业情况统计报送。

1.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按时收集统计填报各系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就业率,由学院学生科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审核各系数据,按时更新上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12月底,各系按要求统计各系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就业率报送给学院学生科,由学院学生科统计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形成学院毕业生年度就业质量报告,上报省教育厅,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布。

2.毕业生派遣后,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毕业去向的,应办理改派手续。由各系就业辅导员将改派学生名单报给学院,由学生科在“云南省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统一修改学生改派信息后,由学生本人携带改派所需资料到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符合改派条件的毕业生申请改派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毕业生写出书面申请,阐明改派理由;

2)特殊情况的证明材料;

3)原接收单位的有效函件;

4)与原接收单位所签的就业协议;

5)原《报到证》。

(五)就业困难学生帮扶

帮扶就业困难学生是高校就业工作的重点,学院和各系应帮扶以下类型的困难学生解决就业问题:

1.对家庭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女性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各类就业困难群体,要建立台账,通过发放求职补贴、举办专场招聘活动、开展个性化辅导、推荐岗位信息等多种方式,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

2.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学院领导要亲自过问,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实施“一生一策”专项帮扶,千方百计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3.继续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持续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确保“离校不离线、服务不间断”。

4.做好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25个边境县市和迪庆州3个县市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和初审工作。

四、做好考核工作,落实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

学生就业工作实行院、系二级管理体制。按照省教育厅对学院就业创业工作要求和考核指标,学院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安排明确,由学院与各系签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工作落实到位,做好工作痕迹记录,采取得力的检查评估措施,在对各系考核基础上,做好12月底接受高校工委和省教育厅对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量化考核。

1.各系按照省教育厅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和学院的要求,对照学院与各系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各项就业工作目标进行细化分解,责任到人。

2.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总结考核,根据省教育厅《云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量化考核标准》严格自评、考核,做好接受省高校工委和省教育厅考核准备;按照《js3845金沙线路学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和《js3845金沙线路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书》,对各系初次就业率、协议就业率、年终就业率、就业指导、就业工作规范等考核指标进行考评;各系对各毕业班级进行评比。通过考核工作,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奖惩,有力促进就业工作开展,使就业工作目标能够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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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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