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工作在学院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宣传的原则。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由学院宣传统战部统一进行规范管理,构建由学院宣传统战部负责宏观管理,各处(室)、系(部)、党支部(以下简称“各部门”)主动宣传为主,上下联动、人人参与的大宣传格局。
(二)坚持正面导向的原则。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应始终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积极营造健康舆论氛围,内聚人心,外树形象,切实做到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促进学院事业蓬勃发展。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应以客观事实为依据。新闻报道必须做到全面、准确和公正。
(四)坚持安全保密的原则。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必须自觉遵守宣传纪律,严守国家秘密。
第二条 内容及任务
(一)学院新闻宣传是将学院新近发生或正在发生的、引起校内外人士广泛关注的事实,以文字、图片、影音等形式,通过校园媒体和校外媒体发布,为学院师生和社会公众提供校园资讯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学院新闻的采编、审核与发布,学院新闻宣传阵地的建设与管理,对外新闻宣传管理,突发事件的舆情处置等。
(二)宣传统战部负责对外宣传的策划、报道、服务和统计工作,要大力宣传学院改革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鼓舞士气、提振信心。做好学院与社会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通过对外宣传增强学院在社会舆论中的影响力。
(三)围绕高水平有特色的高职院校建设,大力宣传国际国内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战略,突出学院发展趋势、发展重点以及科学发展实践的宣传。
(四)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教育宣传,强化舆论引导。挖掘宣传师生和优秀校友典型,进一步对优秀教师及优秀校友进行重点宣传与推介,形成典型宣传合力,并通过社会媒体广造声势,弘扬师德师风,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学院形象,促进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
(五)加强和规范新闻宣传工作。学院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规定,严把“质量、时效、纪律、程序”关,树立“质量和时效是新闻宣传工作的生命线”理念。
第三条 二级采编制度
(一)学院宣传统战部负责学院重要新闻的采编,主要包括:全院性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学院的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成果和典型人物事迹等新闻的采编。举办全院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责任部门应于举办活动或会议前2天(紧急情况除外)填写《js3845金沙线路(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新闻宣传申报单》,并附相关文件、活动方案、会议议程、领导讲话等背景材料纸质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宣传统战部,宣传统战部根据事件性质制订宣传方案、提前拟写新闻通稿(附件 1:《js3845金沙线路(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新闻宣传报道申报单》)。学院层面重要新闻涉及专业性的新闻稿由牵头部门配合撰写。
(二)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信息的采编。主要包括:本部门创造性的工作成就,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创新举措,以及具有一定新闻价值的会议、举办的一般活动等信息的采编。需要宣传统战部配合的,责任部门应提前半天通知宣传统战部,宣传统战部根据情况安排有关采访工作。各部门新闻信息和重大事件在2个工作日内报送到宣传统战部;其余一般工作信息于每月月底前报送。
(三)学院新闻信息实行分级和分类审核制度。新闻报道要求内容客观、文字精简、注重时效。严格执行责任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宣传统战部负责人、分管宣传工作领导分级审核程序,严把质量关。重要新闻信息报党委书记或院长审核。
(四)新闻信息发布。在学院校园网主页、院报、校园广播电台、微信公众平台等院级媒体上发布的稿件,由宣传统战部统一审核发布。有关常规性的工作、会议、活动等的稿件,由各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在二级子网站。
(五)实行学院重大新闻发布制度。学院重大事项、重大活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重大突发事件等,由宣传统战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新闻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院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进行学院新闻发布。(附件2:《js3845金沙线路新闻信息拟稿审批单》)
(七)对外新闻宣传工作。学院欢迎校外媒体记者来学院采访。加强与校外媒体和媒体记者的联系与沟通,通过沟通交流着力寻找有益的合作点,宣传js3845金沙线路改革发展的成果,扩大正面宣传。各部门因工作和活动报道需要,拟邀请校外媒体记者来学院进行采访的,须事先与宣传统战部联系,所需相关费用由申请部门负责审批。对外报道口径由宣传统战部协同相关部门共同确定。各部门要及时收集社会各类媒体宣传报道的信息,并进行分析、整理、登记、归档,及时报宣传统战部。
第四条 学院宣传阵地的建设与管理
(一)学院宣传阵地主要指学院主办和学院各部门自办的可以发布新闻宣传信息的平面媒体、宣传栏、影音媒体和以网络技术为基础的新媒体平台(微信、微博)等。
(二)学院新闻宣传阵地遵循“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建设与管理。
1.报刊、广播台、宣传栏等传统媒体的建设与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由宣传统战部负责统筹建设与管理。各系(部)建筑范围内的宣传栏由各系(部)建设与管理。
2.js3845金沙线路校园网主页、学院微信公众平台等,由宣传统战部负责建设与管理,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学院各部门所建立的二级子网站,由本部门负责管理,宣传统战部负责监督和指导。网站建设按照《js3845金沙线路校园网站日常运行与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3.新媒体及各类网络交流平台建设按《js3845金沙线路新媒体及网络交流平台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进行管理。
4.学院新闻宣传阵地建设中,涉及有关学院标识等文化符号使用的,须严格遵守学院相应规范。
第五条 新闻宣传队伍建设
(一)各部门应明确一名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的教职工担任新闻宣传通讯员及媒体管理员,承担本部门媒体的建设、管理和新闻报道等工作。各党支部由宣传委员负责。宣传员队伍是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力量,各部门应对其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其工作应计入工作量。
(二)学生记者队伍。宣传统战部统筹,院团委、学生工作处负责,以育人为目的,通过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和实战锻炼,加强学生记者的建设和管理,提升学生记者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六条 突发事件的舆情处置
突发事件是指在学院内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和社会影响,需要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事件。突发事件的舆情处置按照及时、客观和准确的原则,经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综合调查和详细核实,由学院领导班子审定后,宣传统战部负责有关信息的发布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各部门要积极引导网络舆情,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做好网上网下舆论的引导工作,引导师生和公众客观、全面、准确认识突发事件。不得传播谣言和虚假信息。形成网络舆情的按照《js3845金沙线路网络舆情管理办法》处理。
第七条 新闻宣传工作的考核与奖励
(一)新闻宣传工作是学院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宣传统战部根据各部门在学院网站、微信、校外媒体上的信息发布量,综合投稿的积极主动性、及时性以及稿件的质量和影响力等因素进行统计,并予以公布。统计结果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进行考核。
(二)实行学院新闻信息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新闻宣传作品数量、登载媒体的级别、网络媒体浏览量给予一定的奖励,按照《js3845金沙线路新闻信息稿酬发放管理办法》标准进行发放,学院设立专款专用经费。
(三)新闻宣传工作要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规定。对未经批准擅自接受新闻媒体涉及学院事务的采访,造成失实报道或不良影响的,对在接受采访中违反保密规定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 本规定由宣传统战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8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