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便于全州各级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21年我州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和中秋节按国务院办公厅通知执行。“三月街”民族节、自治州成立纪念日经2020年7月29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批准:“三月街”民族节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由自治州人民政府具体规定;自治州成立纪念日全州放假2天(即:每年公历11月22日至23日),从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经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州人民政府第78次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并报请州委审批决定:“三月街”民族节从2021年起全州放假3天(即:每年农历3月15日至17日),遇星期六、星期天不调休,统一纳入节假日管理。
2021年我州部分节假日安排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春节:2月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四、“三月街”民族节:4月26日至28日放假,共3天,4月29日(星期四)上班。
五、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
六、端午节:6月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
七、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
八、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九、自治州成立纪念日:11月22日至23日放假,共2天。11月24日(星期三)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