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3845金沙线路护理系2020-2021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 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及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学院评选工作,真正评选出我院优秀学生代表,树立我院学生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一)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
护理系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在校二年级以上学生和班级(包括2017级五年制转段班)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
评选范围: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标准和名额
(一)评选标准
1.三好学生:认真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投身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身心健康、意志坚强;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民道德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符合《js3845金沙线路“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办法(试行)》的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2.优秀学生干部:具备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政治思想良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是联系服务同学的桥梁纽带;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办实事,工作积极肯干,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所担任的职务应是班级或班级以上的学生干部。积极到上级部门实习锻炼或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同学优先考虑。符合《js3845金沙线路“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办法(试行)》的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3.优秀毕业生: 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成绩优秀,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云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三、评选名额
按照各系(部)在校生人数5‰的比例推荐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占4/5,优秀学生干部占1/5,。优秀毕业生按在校应届毕业生总数5%的比例等额推荐。按照学院分配名额:三好学生12人,优秀学生干部2人,优秀毕业生35人。
四、评选要求
(一)总体要求
坚持标准,按照程序进行评选。使评选推荐过程成为学生自我教育、树立集体观念、增强荣誉感和进取精神及相互学习的过程。评选应面向全体学生,各年级都应按比例参加评选,不得集中在毕业班。
(二)推荐程序
1.评选前1 周由学生科向全校师生公布评选名额、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
2.班级评选推荐,允许学生自荐。被评选的学生必须由所在班级学生提名,全体学生进行民主评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民主测评必须超过本班学生总数的2/3 以上,得票多的学生获得推荐资格,并由班主任会同有关任课教师进行资格审核后报系(部)审核。
具体要求: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按照《js3845金沙线路“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优秀毕业生:评选依据学生三年综合表现。
我系2018级、2019级每班各推荐1名三好学生,1名优秀学生干部,3名优秀毕业生参与系部评选。2017级五年制转段班每班各推选1名三好学生参与系部评选。(三好、优干、优秀毕业生不得重复参与评选,原则上三好、优干从之前的校级三好优干当中推荐。)其中2018级评选依据参考2019-2020学年学习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分,德育考核分,参加各项活动及志愿服务情况;2019级、2017级五年制转段班参考2020-2021学年上学期学期学习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分,德育考核分,参加各项活动及志愿服务情况。
3.系(部)推荐。系(部)根据各班推荐学生情况,根据推荐学生学习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分,德育考核分,参加各项活动及志愿服务情况,提出系(部)推荐学生名单上报学生处进一步审核。
4.学院评选推荐。入选学生,班集体由系(部)报学生处,由学生处统一确定上报人选。
请各班根据文件要求组织学生评选,于2021年4月20日16:00之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上交材料。
护理系
2021年4月16日